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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来源:云阳网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10-09 20:55:02

    云阳网讯(记者 李充)10月8日,云阳审议通过《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意见提出,云阳将通过若干政策措施,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其中,对建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中心的,政府将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力量。云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坚持走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创新路子。

    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为了让企业在研发投入上有需求、有效益、有激励,云阳将通过公共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予以引导。其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以此鼓励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进而加大企业对研发的投入。

    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领军企业。意见提出,云阳通过财政资金的激励,跳动企业研发新产品的积极性,降低企业研发综合成本。其政策支持是,按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的成本补助,对创建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中心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到2020年,要建成全县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00家。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我县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创新,存在新动力不足、机制不活等 “补短板”。对此, 意见提出,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各种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并实行会员制的新型协同创新研究实体,实行有效的供需对接和利益共享,并匹配了财政稳定扶持、竞争纵向课题、横向市场合作等促进政策。

    加快推进产品品牌创新。建立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对经认定的市级新产品,连续两年按新产品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助。对采购使用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按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政策,每年小微企业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不少于总合同金额的20%。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采购及风险补偿制度,通过合约方式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对约定采购的创新产品及服务研制失败的,给予生产服务提供商相关保险费用补贴。重点打造“3+3”工业产业领域的拳头产品,突出“天生云阳”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到2020年,力争达到中国驰名商标3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8件,国家级名牌产品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5个,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农产品5个。对成功创建的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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