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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茂兵:铁肩柔肠担道义
来源:三峡都市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04-01-13 09:15:48

人物档案

    段茂兵,男,1968年11月出生在太龙镇大湾村,法学本科,现就读中国政法大学,2009级民商法学专业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民盟万州区委副主委、万州区第三届政协常委、重庆市律协理事、重庆市律协统筹城乡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曾就职原万县司法局太龙司法所,后相继在万州区五桥司法局法律事务中心,重庆益安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4月,创立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名律师,他曾一度成为中央、重庆、江苏、山东、江西、齐鲁、内蒙古、万州电视台及《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重庆日报》、《苏州日报》、《四川日报》、《三峡都市报》、《望东方周刊》等全国各大媒体关注的"热点";作为一名律师,他贴近群众,了解民生,反映民意,为助推民主与法制建设尽心尽力,怀着济善于民的思想,在全国首推并实施"村村有律师"工程,心甘情愿担起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宣扬正义 铁肩柔肠

    时钟拨回到2008年10月21日晚上8时,央视十二频道《大家说法》栏目,再次重播了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段茂兵律师义务为孤女刘珊打官司,并积极上诉铁道部建议废止不合理的规定,段茂兵神采奕奕,侃侃而谈,流利的普通话,镇定的神态,有板有眼的法理分析,向中国亿万观众展现了成熟和大气的万州律师形象。

    2007年5月,十五岁山东孤女刘珊被骗坐上万州到成都的火车,在梁平车站下车时,车未停稳,被下车拥挤的人群从后面推下车,列车车轮碾断她的双腿,使她成为三级伤残。梁平火车站和达成铁路公司按铁道部1979年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只赔偿刘珊300元。

    一双腿仅仅值300元?段茂兵向珊珊伸出了援助之手。2007年9月,他一纸诉状将达成铁路公司起诉到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索赔医疗费、假肢费等85万余元。

    为珊珊的案子取证出庭,他上重庆,到山东,珊珊没有一分钱向他支付。段茂兵认为事情的关键在于法规已远远不能适应现实,于是他写信给铁道部,要求废止1979年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未曾想到的是,铁道部居然给他回了电话:"你的建议已收到,非常好,高层领导已作出批示,旧规定很快会废止,新的规定有望出台。"

    2007年9月1日,《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新规定正式实施。珊珊案成为新条例实施后的首案,引起媒体极大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上百家媒体相继报道,《法制日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报》等专业报刊也对此案专题介绍。

    在段茂兵的不懈努力下,结果朝有利于珊珊的方向发展,最终以双方调解结案,段茂兵以援助律师的身份进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大家看法》栏目。

    珊珊的案子,只是段茂兵积极担当社会责任的缩影。他这次上央视,也只是很多次中的一次。

    "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还深深地留在国人的记忆里。

    受助读上北大的一名研究生中途退学经商,被资助其读书的好心人偶然发现,要求被资助者返还助学善款。段茂兵担当被告代理律师。

    此案在全国各大媒体掀起巨大波澜,仅新浪网上关于此案的评论就达数十万条。道德和公理并不站在段茂兵的当事人这边,怎样在官司与公理之间作出选择,怎样在法制现存的弊端中寻到一种妥善的解决办法?

    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段茂兵并不单纯只求结果而结果,而是跳出案子本身,慎重地向媒体抛出自己经过深思熟虑的一个个观点,那就是《慈善事业促进法》应尽快出台,才能避免此类纠纷的产生。并引导社会开展道德与诚信的讨论,培育感恩意识,尊崇道德和诚信,以拯救当事人个人,以拯救脆弱的社会道德意识。

    通过各种方式沟通和调解,最终两个当事人握手言好。这个案子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也给社会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

请命为民 催生新规

    段茂兵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增加违法成本,减少维权成本。他一直在践行。

    2004年3月中旬,外出广东打工受伤致残的云阳县凤鸣镇居民王世清,找到段茂兵请他代理状告雇主。一个星期后,段茂兵拟好诉状,与王一同到当地法院立案。这个标的10多万元的案子,除需先交纳3500元诉讼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3000多元。

    本就债台高筑的王世清犹豫了,对段茂兵说:"算了,我拿不出这么大一笔钱来打官司。"当时,段茂兵心中很不是滋味,为了帮助王世清,他免收了律师费,并向司法部门申请救助。使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终于得以开庭。一个月后,王世清拿到了10.5万元赔偿金,激动得热泪盈眶。

    段茂兵因此萌生上书相关部门,呼吁降低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的想法。

    通过广泛的调查,2004年11月,他向万州区政协提交了1351字《关于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的社情民意建议书,建议法院加强收取诉讼费用的立法,建立诉讼费用据实收取,实行多退少补。

    2005年初重庆"两会"期间,这一建议作为民盟万州区委的集体提案提交民盟重庆市委后,又逐级提交到全国政协。随后,重庆市高院复函称,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制订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成为不合理收费的重要因素,表示将废止旧办法,制定新办法。

    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并正式颁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于2007年4月1日施行。该办法不但取消了法院"其他诉讼费"项目,而且法院"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也大幅降低。

    段茂兵用他的社会责任,给中国的法制诉讼收费带来深刻的影响。

为民解难 甘心情愿
   
    段茂兵在兢兢业业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做好一名律师的同时,他要求自己还要做好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

    1992年6月,段茂兵成为原万县司法局太龙司法所一名乡镇法律工作者,为调解一个纠纷,他常常要为之走上一天的路程,很多时候,农民也仅仅为田边地角而起纷争,但哪里有纠纷,勤勉的他就一定会出现在哪里。

    1994年,段茂兵进入原五桥司法局法律事务中心,随后进入重庆益安律师事务所,直至担任副主任三年,但他并不满足于自己只是当好一个律师。

    2007年,已有十年律师执业生涯的他,给自己打下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于是,他带领一帮兄弟成立了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

    以诚信、正义作为办所原则的锦扬律师事务所发展迅猛。在成立后的一年时间,该所从建立之初的8名律师发展到35名,平均年龄32岁,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其中法学教授1人,在职法学博士1人,研究生3人,其影响力急剧扩大,在库区屈指可数。

    2008年10月,段茂兵在万州区高笋塘购买近700平方米的办公楼,将律师事务所搬到了自己的办公楼,再次奠定了事业腾飞的基石。

    段茂兵在从事律师职业的过程中,也时不时会陷入深深的迷茫。他接触了太多的人,看到了社会上不少的悲剧、辛酸和无奈。他常常想:"这些生活在不同空间的人群,他们的想法怎么才能让社会知晓,这些人的处境怎么才能让外界了解,发生在这些当事人身上的事怎样才可以去避免呢?"。

    尤其在农村基层工作期间,他发现大部分农民根本不知道该怎样为自己维权,加之长期以来形成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观念,往往眼看自己的利益受损也望而却步。

    于是,他有了想法--要给万州的所有村(居)委会免费派驻律师,给村(居)委会当法律顾问,帮他们解决村(居)委会的基层矛盾,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村村有律师工程"由此诞生。他的想法是,万州移民多,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农村法制薄弱,一些小矛盾都有可能酿成大的稳定问题,他的律师事务所就要去给政府分忧,当信息联络员,顺便也扩大宣传,扩大业务。

    然而,他的观点并不能为同事理解,他就苦口婆心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比喻做同事们的思想工作。2007年11月,这项工程终于在万州区长滩镇启动。

    截至目前,这项工程已经让万州区的9个镇乡118个村27个居委会有了自己的律师。

    这些律师随时接受村(居)委及村(居)民的电话询问,不时到乡村开展义务普法宣传,为偏僻的农村送去及时的法律帮助。

尽心竭力 推动法制完善

    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同时,段茂兵思考得更多的是如何履行一个重庆市人大代表的职责。他深知,一个代表身份,是人民给自己的荣誉,更是群众给予自己的重托。他围绕法制的完善和万州经济社会发展等积极参政议政,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关心民生,注重民情,献计献策,助推民主与法制的进步,竭力推动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

    2007年,他参加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期间,他应邀到重庆人民广播电台现场解答了为何要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相关问题,并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的建议》、《关于死刑犯"临刑一面"的建议》、《关于取消铁路法院的建议》、《关于我市尽早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议》等建议。

    2008年,段茂兵参加市第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重庆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建议》、《关于公开市人大代表办公电话的建议》、《关于推动农村教育的建议》、《关于对农村土地实施信托流转的建议》、《关于对我市有贡献的民营经营者由政府提供社会保险的建议》、《关于制定<重庆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议案》、《关于大力规范扶持民办敬老院的建议》、《关于<制定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建议》等10余件建议及议案,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

    他作为民盟成员不仅自己积极参政议政,他还动员更多律师收集民情,反映民意,努力将"参政议政"打造成为锦扬律师事务所的一大特色。

后 记

    不熟悉段茂兵的人,觉得他难以接近,这与他律师身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关,缘于此,他的事业一帆风顺,春风得意。熟悉段茂兵的人,都会说他耿直,为了朋友或当事人可以两肋插刀。他的办公室,有过当事人从东北寄来的枣,山东寄来的花生和核桃,有从内蒙监狱送出来的带血字的内衣。还有当事人千里迢迢从广东飞过来,专门要求他过去打官司。他们从媒体知道他,了解他,并把他作为知心朋友。

    作为重庆市人大代表的段茂兵,为这个身份付出了很多。他要到处搞调研,到处参加各种会议,他不得不把自己的很多案子分给同事。这样,自然会蒙受经济损失。

    然而,段茂兵却感到快乐。他说,这社会不只是钱,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

  □三峡都市报记者 秦 俭 通讯员 向家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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